马鞍山市供销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公开招租公告
依据《马鞍山市供销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马鞍山市供销社资产经营公司商业用房进行公开竞价租赁,现公告如下:
一、竞租方式
采取增价方式竞价,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,申请人采取报价方式应价,但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宣布的增价幅度。
二、竞租商业用房的地点、建筑面积及竞租底价
1、位于中度石化加油站对面的红旗北路93号2-4层部分,建筑面积约为2600㎡。
竞租底价为150000元/年,增价幅度为200元/次。
2、位于解放路富邦商业广场旁的建设村17栋4、5、6层,建筑面积约为1100㎡。
竞租底价为86000/年,增价幅度为200元/次。
3、位于解放路与车站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大光明眼镜店旁边的解放路57号1层,建筑面积约为110㎡。
竞租底价为80000元/年,增价幅度为200元/次。
4、位于濮塘管委会对面的原濮塘供销社大楼,二层,建筑面积约为450㎡。
竞租底价为35000元/年,增价幅度为200元/次。
5、位于花山区濮塘老街与白母园路交叉口,建筑面积约为255㎡。
竞租底价为31000元/年,增价幅度为200元/次。
6、位于花山区国际华城4-1号、4-2号,建筑面积约为226㎡。
竞租底价为81360元/年,增价幅度为200元/次。
三、约定事项
1、本公告通过竞租的方式出租的房屋,按现状出租,租期三年以上,不能用于经营对周边环境产生噪音、污染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,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。
2、本公告通过竞租方式竞租的五处商业用房,每处商业用房竞租需要有符合条件的2人或2人以上方可开始进行竞租,不足2人的按底价出租。
3、本公告前的原承租人也参加原承租的商业房竞租的,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,享有优先权。原承租人不参加竞租的,视为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承租权。
4、租金收取:采取先收后用原则,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、在交付房屋前,缴清第一季度租金,并在之后每一季度前,一次性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,以此类推。
四、报名要求
1、具有良好诚信的企业或个人。
2、法人参加竞租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如代理的,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参加竞租的提供居民身份证(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)。
五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
1、本公告有效期为一个月,公告期限届满后两周内统一安排竞租时间。有意向承租人,请携带有关证件到花山区雨山东路866号采供血大厦11楼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咨询、报名。若在此期间无一人报名,本公告有效期顺延至下一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天。
2、联系人:宋先生 0555-2487518 18955550932。
马鞍山市供销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2025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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